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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6 10:21:26 发布77410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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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县法官孙坎和李明勇5月7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的关于海南省杨元召云联惠案件是非法传销的说辞,是对云联惠模式的极大歪曲!是对我国法学泰斗高铭瑄等多名法学专家认为云联惠不属于传销,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论证结论的否定!他们把金钻、铂钻分别所交的99.9元和999元云联惠平台使用费,说成是普通会员的入门费;把电脑对加入人员的自然排序说成是多层次传销;把公司对各级的奖励说成是以下线的收入为依据,来计算和支付上线的报酬!这完全是违背客观事实的!云联惠自愿免费加入,根本不存在入门费!金钻、铂钻免费加入后,为了利用云联惠平台从事线上线下经营,才交99.9元或999元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各个电商平台如京东、淘宝等都存在。这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何况云联惠的平台使用费公司也要按照万分之五左右的速率返还给经营者的!其它电商平台的平台使用费合法,云联惠的平台使用费就不合法了吗?怎么就说成是入门费呢?这是不顾客观事实而偷换概念!云联惠会员之间根本没有提成这一说。不管是自己推荐的还是慕名排在别人下头的,都是电脑自然排序,谁也没有从排在下边人的身上提成一分钱!云联惠没有受害者!云联惠会员所有收入都是公司的奖励!所以,云联惠的层级根本不属于多层次传销,会员的收入也根本不属于非法收入,与传销没有半毛钱关系!公司的合法收入怎样使用,怎样奖励,这是公司自己的事,无可非议!层级在自然界和社会上比比皆是。物质还有分子、原子和原子核之分;社会上无论是政党还是社会管理体系都有层级。难道有层级就都是传销吗?怎么能说云联惠是以下线的收入为依据来计算和支付上线的报酬呢?这是毫无根据的说辞!他们对云联惠模式根本不了解,更谈不上研究!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这种错误的说辞,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就说明他们的素质太低,工作能力太差,对业务和法律知识太欠缺,工作态度太不深入太不扎实,对党、国家和人民太不负责任!像这样的法官判案,不出冤假错案才怪呢!如果有意识所为,那就是在为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辩解,企图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制造混乱,影响舆论,误导人民代表,不想纠正云联惠冤假错案,想继续阻止利国利民利社会的云联惠的回归!希望孙坎、李明勇能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向896万云联惠会员道歉!

云联惠会员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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