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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06 21:31:50 发布86204 浏览0 回复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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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6日)晚上5时左右,在固始汪棚镇宋集村宋集小学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和大卡车相撞,骑电动车者头部被大车压过,当场死亡,现场留下大片血迹,据该网友透露骑电动车的是一名年龄仅有10岁左右的小孩!事故原因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很多家庭都拥有一辆或多辆。然而大多数人却不知道,骑电动车也有年龄限制,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车。

每到周末或节假日,就能见到中学生或小学生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行驶,看着这些稚气未脱的学生们在马路上“风驰电掣”,真让人替他们的安全捏一把汗。

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较快,有些电动车还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最高限速标准,一旦发生碰撞将产生严重后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多数人都不知道骑电动车还有年龄限制。

未满16周岁的孩子,心理和生理发育尚未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16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特殊群体,交警部门难以采取处罚等手段加以管控,多以教育为主,在进校园讲安全课时也曾多次提及。交警建议,家长和学校应多加教育引导,防止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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