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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29 15:31:00 发布85162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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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汪伟,现年25岁,罗山县潘新镇庙冲村人,是一位在2016年6月5日出生新生儿的父亲,是一个在2016年6月18日被宣告“脑死亡”新生儿母亲的丈夫。我无法接受因罗山县中医院的滥诊误治、严重失职导致我妻子刘晓庆“脑死亡”的事实,现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各位领导,恳请各位领导对罗山县中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滥诊误治、严重失职情况依法全面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还我妻子、未满月孩子和我们家属一个公道。
一、罗山县中医院滥诊误治、严重失职导致我妻子刘晓庆“脑死亡”的基本情况
2016年6月15日晚上21点40分,产后刚11天的妻子刘晓庆因头晕、头疼、呕吐、恶心到罗山县中医院就诊,医生樊丛皖根据刘晓庆此前6月5日在医院剖腹产的住院记录,在未做进一步检查的情况下,开了诸如营养水、氨基酸、葡萄糖等营养药从当晚22点一直输到次日早上6点多。6月16日早上8点黎云辉医生(妻子剖腹产的主治医生)上班后,仅在进行血常规单项检查后就认定我妻子的病情属于产后贫血,需要输血治疗,并给我开了输血单。上午10时40分左右,我从罗山人民医院取回血浆后,交给护士后,给我妻子进行输血。护士在没有进行血浆溶血检查、仅对血浆进行简单加温后就直接给我妻子输血。
输血15分钟后,我妻子出现精神萎靡、呕吐、抽搐、不时用手猛烈抓头等症状。输血过程中,一直没有医生来看望病人输血情况,值班医生也找不到,急忙找护士询问,护士不仅未叫医生来检查,反而要求我加快输血进度,说是防止血浆凝固。下午13点半左右输完血后,我发现妻子已说不出话,只是眼睛偶尔睁一下。13点45分左右,我终于找到主治医生黎云辉,将妻子输血过程中及结束后的诸多反应告诉黎医生。黎医生说,我所看到的这些情况都是输血后的正常反应,并在未采取任何诊断措施的情况下认定我妻子是产后抑郁,说可能是因为跟家属拌嘴闹情绪,让找家里人开导开导就借口有事离开了。
后来我们家属几经找到主治医生黎云辉,黎云辉叫来内科医生张虎简单询问一下妻子病情后依然认定我妻子是“产后抑郁”,开了些输液的药物后离开。晚上19点,急忙赶来的岳母见再三呼喊妻子不应,并发现我妻子右手和右脚都没有了知觉,人已经陷入重度昏迷。我们要求医生来说明情况,但三番五次都没有找到医生。后因岳母发怒直接给医生打电话要求转院治疗,医生才过来说“病人生命体征平稳”,目前的症状是因产后抑郁出现的情况,想开就好了,完全没有转院必要,随后再次离开。晚上21点半前后,我们再次叫来医生张虎和黎云辉,他们在没有做任何检查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依然说生命体征平稳 ,随后离开。
晚上23时,岳母发现妻子的情况并没有好转还在逐渐加重,再三呼唤妻子依然没有任何回应。直到此时,主治医生黎云辉依然反复强调说我妻子为产后抑郁。在我们家属强烈要求转院的情况下,僵持半小时后黎云辉不得已才同意转院。
6月17日凌晨零点30分左右,妻子刘晓庆转院到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院方初步诊断为脑部出现问题,因没有核磁共振仪无法进一步确诊;我们随即转院到信阳中心医院,中心医院诊断为可能是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左侧颞顶叶急性梗塞,17日早上8时许院方见病情严重建议转院。6月17日下午13点,我妻子转院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治疗,经过治疗发现病情依然在加重,做脑部CT发现脑内有积水,凌晨1点左右脑部排压手术完成,然而我的妻子病情依然在加重。凌晨3点医生发现我的妻子已经停止呼吸,脑部死亡,无法再进行任何手术,建议我们放弃治疗。在这种情况下,万般无奈的我们只好将妻子转回罗山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至今昏迷不醒,无任何生命迹象。
二、罗山县中医院诊治病人过程中的四大疑问
刘晓庆作为一名产后不到两周的病人,在2016年6月15日晚上21时40分,是她自己亲自走进罗山县中医院就诊,不到20个小时就被医院治成重度昏迷状态,并在长达9个小时的时间里、在我们家属反复要求下,院方不仅未采取任何临床应急救治措施,反而一再认定病人是“产后抑郁”,请问院方这一诊断的依据是什么?
病人刘晓庆在罗山县中医院被诊断为“产后抑郁”、不需要转院的情况下,在家属强烈要求下转院到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就是脑部出现问题,经信阳中心医院诊断为可能是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左侧颞顶叶急性梗塞问题,这一诊断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得以确诊。请问在掌握病人产前产后最详细病情资料的情况下,罗山县中医院竟出现如此长时间的误诊,这究竟是技术问题、还是管理问题和人的问题?
病人刘晓庆从自己亲自走进罗山县中医院就诊,不到3天时间就被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宣告“脑死亡”而不得不转回罗山,而罗山县中医院提供的病历记录却显示,2016年6月16日下午妻子刘晓庆输血后的17点、19点、21点,甚至在转院最后一刻(23点半左右)依然是处于“神清”状态,请问罗山县中医院这一“神清”状态的诊断依据又是什么?
病人刘晓庆在宣告“脑死亡”而不得不转回罗山,在罗山县中医院“误诊”事实得到确认、严重延误病人最佳救治时机得到确认的情况下,对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病人不闻不问、对年仅11天的新生幼儿不闻不问、对万般无助的家属不闻不问,难道这就是罗山县中医院应有的态度?
三、具体请求
作为罗山县中医院误诊致“脑死亡”病人刘晓庆的丈夫,作为年仅11天新生幼儿的父亲,我恳请:1.及时封存我妻子刘晓庆在罗山县中医院2016年6月4日至16日住院期间全部的病历记录;2.依法对罗山县中医院的严重“滥诊误治”致刘晓人“脑死亡”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还原事实真相;3.罗山县中医院就严重“滥诊误治”致人刘晓庆“脑死亡”情况拿出一个系统解决问题方案,还我妻子、还我未满月孩子的妈妈我们家属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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