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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阳吧#致信阳市市长尚朝阳先生的一封信《是官僚做派还是滥用职权》

    2016/07/20 15:48:41 发布85445 浏览2 回复0 点赞
五哥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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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6/07/20 15:47:51

尊敬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尚市长:

我们是信阳市平桥区平安大道66号台北城上城的广大业主,现向您反映平桥区政府和平桥教育主管部门与该小区的开发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滥用职权,损害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具体事实如下:
台北城上城小区地理位置位于平桥区与浉河区的交界处,但与平桥区教育局及其所属区域的中、小学校可谓近在咫尺,然而,令人奇怪是该小区却被人为的打造成了“一区二制”!即同出同进的一个封闭式小区的业主们,竟然被分成部分属于平桥区管辖,部分属于浉河区管辖,在房屋的产权方面,部分居民住宅产权年限为70年,部分居民住宅产权年限为50年。
更无法理解的是业主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们被迫按所谓行政管辖而要舍近求远的入学,被平桥教育局将属于所谓的浉河区的子女均拒之门外,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罕见的“一区二制”的怪象。对此,该局只是发来一份草草的文件,以没有管辖权,也划不了学区为借口,并深表同情了事,这完全就是不顾实际情况的官僚做派!我们小区如果按照他们所谓科学的划分方式,那么近两千多户的业主的子女,不是简单的翻越铁路就可以完成的。
在这里我们要补充一点,几乎所有的业主在购买住房的时候,开发商都表示,在小区西侧规划的有路线是可以穿越京广线的,但至今该路线建设还只是停留在所谓的“将来”里,那么我想问一下教体局的负责人了,如果您的子女上学要穿越一条根本不存在的路线,您如何处理?
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由此可见,上访的业主们都是属于住居用地70年的范围,现开发商与政府相关部门无视事实与法律法规,竟然荒唐地在一个小区将居住用地部分登记为70年,部分登记为50年,这公平吗?合法吗?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基本原则,可让我们数千业主没想到的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强调要构建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今天,信阳市政府的相关部门竟然对行政为民的大政方针视若无睹,对数千业主的合法诉求置若罔闻,人为地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上述怪象。
而近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一、科学确定划片方式“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二、合理确定片区范围“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交通状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片区范围。”很显然,该《通知》对如何确定片区范围作出了明确部署,这是就近入学的最新、最具体的依据。显然平桥区教育局的《关于台北城上城社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的回复》(详见附件)是违法的,“一区二制”的分行政区域入学现象更是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上访人强烈请求市政府尚市长依法责成相关部门解决如下事项:一、依法纠正所有上访人(台北城上城业主)的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由50年变更为70年;二、依法将所有上访人(台北城上城业主)的受义务教育子女就近在平桥区片区范围学校就学;三、依法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属于业主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广告等租赁账目公开,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四、依法给予书面答复。
尊敬的尚朝阳市长,请您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解决台北城上城业主诸多的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落到实处,让三千多户业主,万余名信阳市市民满意。
此致
信阳市台北城上城全体业主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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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哥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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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16/07/20 15:47:51

    打击不要再上当了,我们要退房

    1楼 回复于 2016/07/20 15:49:54 0 回复
    矮油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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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16/07/21 08:50:04

    不知道市长能看到不

    2楼 回复于 2016/07/21 08:53:17 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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