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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男子挟“坟”要价18万

转载 2018/05/09 14:03:04 发布 来源:映象网 作者:佚名 1095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在先人的坟墓前祭祀缅怀本是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的具体表现,然而近日息县一男子却以祖先的坟墓被毁为由向村民敲诈勒索,最终被息县人民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7年2月,息县东岳镇某村村民谢某在镇上西街一块土地上建房时被徐某阻拦。徐某言称,谢某建房的土地上有徐家的祖坟,现在被谢某挖了,要赔钱了事,否则别想继续施工。

    谢某为平息事态、恢复施工,于2017年5月5日给徐某3万元人民币。同年6月,徐某以谢某未赔偿到位为由,采取言语威胁、关停电机等方式再次阻碍施工,同时要求谢某再赔偿15万元,谢某不从,以致建筑施工停工至庭审时仍未恢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谢某施工的土地上并无坟地标志,徐某所称的“祖坟”也在很久之前已平坟。被告人徐某以祖坟被毁为由采取多种方式阻止谢某施工,敲诈勒索钱财18万元,数额巨大,在索要钱财过程中还与被害人方发生厮打,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等规定作出上诉判决。

    法官说法:祭祀护坟本为孝,敲诈勒索实不该,触犯刑法先人羞,世人勿学引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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