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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房管局物业科被指渎职!官方做出回应

转载 大洋洋2018/06/06 09:25:49 发布 来源: 作者:佚名 24397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近日,看信阳网接到网友投诉称,信阳房管局物业科渎职!包庇开发商,数百万的资金倒开发票,违背国家政策法规,涉嫌偷税漏税,房管局对此事做出回应。

    投诉:信阳房管局物业科渎职

    信阳绿城百合新城开发商违规自制收据代收、多收、占用维修基金长达三、四年,在交房的时候按购房款的2%代收,然而,信阳目前的维修基金标准却为65元/平方米。开发商至今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这些自交房以来的维修基金一直由开发商占用,并且导致业主每户多交几千甚至上万元。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交给房管局,然而信阳绿城百合开发商却“霸占”维修基金多年,直到年前信阳相关部门严查,才去房管局倒开发票!而且,倒开的发票日期还是几年前的!

    如果信阳房管局平时工作管理认真,根本不会出现绿城百合“霸占”房屋维修基金多年的事情!更不会出现,房管局给开发商开据几年前的发票!

    信阳房管局物业科严重不做为!涉嫌渎职罪!请求信阳市纪委、监察委严查这些和开发商勾结的房管局官员!追究房管局渎职罪!

    信阳房管局做出回应

    绿城百合小区位于南湾风景管理区茗阳路与茶韵路交叉口,由信阳万恒置业公司开发建设。 2016年5月,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时,信阳万恒置业公司未经我中心许可擅自代收了业主维修资金,代收标准按照信政文【2001】15号规定是购房款的2%。2017年8月10日,信阳万恒置业公司将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583570.12元存入维修资金专项账户,并向业主开具了“河南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信阳万恒置业称其未及时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账户是因为交房时尚未取得房屋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按照预测面积代收的维修资金数额恐有误差。

    该小区8幢504号房业主程某某在信阳万恒置业公司已告知其维修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14日在信阳行政服务中心又交存维修资金10710元,交存标准按照信政文【2017】11号规定是建筑面积每平方65元(该标准自2017年1月16日起开始执行)。之后,自称是程某某之父的程某某向我中心要求退还信阳万恒置业代收的维修资金24596.86元。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向其解释: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维修资金的交存时间是业主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所以程某某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应该是购房款的2%。该笔维修资金信阳万恒置业公司已存入专项账户,程某某二次交存的维修资金可以退还。但程某某始终不听劝阻,坚持认为其维修资金应该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65元交存,并向各级部门多次上访,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业主对于房管局回应并不认同,老百姓的利益谁来保障?

    “业主连续两次缴纳维修基金,故意上访影响恶劣,那么,当时你们为什么要收钱?你们房管局如果工作认真一点,只收一次房屋维修基金,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吗?他们只知道收钱!”网友告诉看信阳网,“明明是房管局工作上不认真,多收了业主钱,业主上访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在他们眼里变成了负面影响……”

    “既然信阳房管局也说了,绿城百合违规收取维修基金,没有取得他们的同意,那么,他们是如何监管的?”网友气愤地告诉看信阳网,“监管不善就是渎职,我们全体业主要求追究房管局的法律责任。”

    “因为房管局的渎职,让我们老百姓利益受损,这个损失谁来承担?”网友说道,“我们会继续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继续向市纪委、监察委举报!坚决追究房管局相关领导的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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