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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晚,固始县公安局史河湾分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河工作,当行至辖区红花村地界时,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江河边发现三枚疑似爆炸物品。接报后,巡河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现场查看确定是爆炸物品后,立即向治安大队报告。
治安大队接报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在河边的三枚爆炸物品为手榴弹,其中两枚因长期河水冲刷仅剩上半部分,另一枚木质握把及爆炸部位较为完好。为确保安全,民警找来三个纸箱填满河砂后,将三枚手榴弹分别放置,然后将其搬运至安全地带并运至安全储存库中。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8月31日上午,治安大队民警会同县华通爆破公司爆破人员在我县段集镇亮山选择一废弃山洞作为销毁手榴弹的位置。销毁前,对现场周边进行警戒,爆破技术人员采取炸药捆绑的方式,待准备工作落定后,随着一声令下,“轰”地一声,成功将三枚手榴弹销毁。手榴弹成功销毁后,又组织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清理和后续处理,确保了销毁现场安全无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