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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一男子持刀挟持辅警,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

转载 2018/09/14 11:21:21 发布 来源:固始在线 作者:佚名 1531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期,信阳警方依法严厉打击辱警、袭警、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一线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有力彰显了法律权威,为公安民警、辅警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典型案例


息县陈某超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3日晚9时许,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息县陈棚乡对一辆轿车依法进行检查时,轿车乘坐人员陈某超一身酒气上前阻拦交警带离涉嫌酒驾的司机冯某军,在民警劝说警告时,陈某超还上前撕扯交警,并用头部和拳头撞击和击打辅警吴磊胸部,造成吴磊下嘴唇内侧出血,右胳膊肘摔伤。


2018年8月4日,息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超刑事拘留,8月15日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光山县陈某春、陈某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13日11时许,光山县公安局马畈派出所民警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陈某进行书面传唤时,遭到陈某及其爷爷陈某春等人的暴力阻挠,民警在现场多次告知正在依法执行公务,陈某春、陈某等人拒不听劝一直推搡、拉扯民警及辅警,造成多名民警、辅警受伤。

     

2018年8月13日,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春、陈某刑事拘留;8月24日,对陈某执行逮捕,对陈某春由刑拘转为监视居住。


潢川县蔡某福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15日,潢川县伞陂派出所民警在对驾驶农用四轮车拉沙的蔡某福依法进行检查时,蔡某福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不肯出示驾驶证等证件。民警遂依法对蔡某福进行口头传唤,蔡长福拒不听从,并对民警和辅警进行撕咬,造成民警王鹏飞和辅警刘晓熙受伤。

      

2018年8月16日蔡某福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8月30日,潢川县公安局对蔡某福执行逮捕,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中。


商城县王某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23日13时许,商城县双椿铺镇居民王某无端阻挠“雪亮工程”项目施工。在多次耐心宣讲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未果后,商城县公安局双椿铺派出所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拒不配合,并将两名民警手臂抓伤。

     

2018年8月23日,商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固始县屈某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25日12时许,固始县公安局柳树店派出所接到居民李某电话报警称:其前夫屈某到她家中闹事。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询问了解到,李某与前夫屈某已经离婚二十余年,因孩子抚养等问题,屈某常到李某家中纠缠。就在民警对屈某进行劝离中,屈某不但不予理会还持刀挟持辅警张耀安,将张耀安脸颊部划伤。

    

2018年8月25日,固始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屈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商城县程某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27日21时许,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商城县长安市场路口依法查处酒驾,在要求程某驾驶的轿车停车接受检查时,程某因酒驾拒不停车,民警在其车前方进行拦截,程某强行驾车逃离。

     

2018年8月28日,商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程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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