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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非法小广告的通告

转载 大洋洋2018/11/07 13:31:58 发布 来源: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佚名 138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严厉打击城区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信阳文明20条》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中治理非法小广告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楼体、公共设施、楼道、地面、管线、树木等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园林景观及其附属设施上涂写、刻画、粘贴各类小广告、小张贴。
      二、城区各单位、各门店应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要求,不得在沿街建筑物墙体、门窗上张贴或涂写商业性广告。
      三、本通告发布前,已涂写、刻画、粘贴的小广告、小张贴,广告主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清理干净。对未按要求清理的,由各辖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发布小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人,按照《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相关通信号码给予停机处理。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发布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广告、信息。商户和市民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公共信息发布栏等指定位置规范有序张贴、发布。
      五、优化城市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城市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如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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