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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小区开发商和部分业主要求撤销小区业委会即将开庭

转载 2018/12/05 16:09:15 发布 来源:信阳时间 作者:佚名 152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备案


综上,被告平西路办事处的上述备案行政行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且超越职权依法应予撤销。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望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


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备案情况抄送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案例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裁定中指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备案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后进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由业主大会选举确定,从事的活动也应由业主大会授权,而不是由行政机关的备案行为决定其产生和准予其从事法律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对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予以审查批准。该备案不是审查性备案,而是一种告知性备案,故该备案不是行政审批,亦不具备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亦不具有可诉性。盘江花园216户业主对小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不能批准申请”的回复,以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不当,依法予以撤销。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撤销小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216户业主的起诉。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http://www.chinalaw.gov.cn/art/2006/11/27/art_2_133362.html

现状


台北城上城小区地跨平桥、浉河两区,警务归平西警务室,消防出警为平桥消防,社区归平西双邻社区,业主子女入学归由平桥教体局负责安排落实,社区门诊审批归平桥区卫计委,日常创卫、创文等由平西办事处指导。物业纠纷协调有平桥房管分局负责。


业主委员会选举过后,在平西办事处备案,报送平桥房管分局后,在平桥公安分局刻制了印章。


辖区办事处、平桥房管分局也多次协调开发商、物业落实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召开业主大会,由于得不到开发商、物业及部分业主的认可,至今无果。


业主委员会也就开发商履行法定义务,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需要业主大会授权,不予支持。

开庭审理备案


2018年12月27日开庭业主委员会备案是不是行政许可?结果就快出来了!对于信阳的业主们也是一个重大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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