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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18年“十件实事”落实情况

转载 大洋洋2019/02/11 13:50:38 发布 来源:信阳晚报 作者:佚名 1403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18年市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督查通报

   截至2019年1月28日,2018年市“十件实事”总体进展较好,有五大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另外五大项工作中大部分项目已完成,但有5个分项目进展较慢,未完成或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 已完成(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1.水稻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覆盖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已全部完成。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承担的20%部分由县区财政代缴,全市共涉及99811户,种植水稻面积540230.26亩,投保率100%,县区财政共代缴保费422.17万元。

   2.城乡医疗卫生室服务提质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已全部完成。新建(改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所;配置DR82台、彩超28台;村卫生室达标创建2498所;建设标准化中医馆130个;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和医师351人。

   3.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已全部建成。市中心城区共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4座。

   4.学校(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全部完成。全市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共计227所。

   5.城市公交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共购置新能源空调车300辆,新增5条公交线路,更新3条线路公交车辆。

   6.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部分项目已完成。其中,完成维修改造背街小巷40条(浉河区和平桥区各20条);改造提升新老城道路绿化6条(平中大街、平西路、新十一大道、新五大道、建设东路、河南路)。

   7.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信阳供电公司)。部分项目已完成。其中,完成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88个村。

   8.中小学教育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部分项目已完成。共计6所学校,其中4所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羊山新区戴庙小学改建、羊山实验小学改扩建、浉河区三五八学校改扩建、羊山中学东校区前期工作)。

   9.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部分项目已完成。全市计划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46个,已完成36个,占78.26%。其中,浉河区3个、羊山新区3个、光山县4个、罗山县4个、新县4个、淮滨县4个、潢川县4个、息县4个、南湾湖风景区1个全部建设完成。

   10.棚户区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部分项目已完成。全市计划开工建设棚改项目39个、16654套,已开工项目38个、13771套,开工率82.69%。其中,浉河区、平桥区、息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商城县、新县、固始县、南湾湖风景区开工率100%。

   (二) 未完成(未完成年度计划)的项目

   由于相关责任单位重视不够,项目启动较晚,工作推进不力,部分项目工作进展慢于时序进度。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中小学教育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实施单位:平桥区、羊山新区)

   (1)羊山新区第三小学续建,正施工建设,主体已封顶,完成总投资额的83%。

   (2)平桥区中山小学改扩建,正施工建设,主体已完工,完成总投资额的53%。

   2.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信阳供电公司;实施单位:信阳供电公司、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

   辖区政府负责征拆工作和施工环境保障,信阳供电公司负责施工建设。110千伏及以上电网续建项目15个,已完成项目12个,正在推进项目3个,完成总投资额的95.4%。

   3.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实施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固始县、商城县、平桥区、信阳高新区)

   (1)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3个,目前正在完善,完成总投资额的95%。

   (2)固始县4个,已完成2个,完成总投资额的85%。

   (3)信阳高新区1个,正进行主体框架施工,完成总投资额的70%。

   (4)商城县4个,已完成2个,完成总投资额的37%。

   (5)平桥区3个,已完成1个,完成总投资额的33.13%。

   4.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幸福路和富民路北段贯通工程(实施单位:平桥区)。项目前期准备,已完成立项、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尚未开工建设。

   (2)浉河北路改造工程(实施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前期准备,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批复,正进行施工图评审和控制价编制,尚未开工建设。

   5.棚户区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实施单位:羊山新区)

   羊山新区计划开工项目4个、3994套,已开工项目3个、1093套,开工率27.37%。

   二、有关要求

   1.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对未完成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务必采取强力措施,倒排工期,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同时,各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手续审核、资金保障等方面密切协调配合,全力保障,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2.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已完成的项目要持续完善提升,正在推进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切实把民生实事打造成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

   3.强化落实各级责任。各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 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全程跟踪,按照重新明确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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