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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路步行街某宾馆被罚十万元

转载 2019/02/28 11:33:19 发布 来源:老城公安 作者:佚名 1340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旅馆业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案件,浉河区某宾馆因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法定职责且经责令后拒不改正,收到了老城警方开出的10万元反恐罚单。


2019年2月18日,老城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旅馆业实名制登记落实情况进行例行检查,详细检查各宾馆是否及时、准确地登记上传旅客信息,重点检查各宾馆是否存在无证住宿、人证不一致、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等情况。民警检查至胜利路步行街某宾馆时,发现该宾馆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等违法行为。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该宾馆经营者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整改。


2月23日,民警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宾馆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仍然存在住宿人员没有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鉴于该宾馆多次违法国家相关法律,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并对该宾馆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颁布实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了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的身份进行查验。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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