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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潢川魏岗乡:投资千万交通道路项目招投标被指弄虚作假

转载 大洋洋2019/03/03 20:09:06 发布 来源:人民交通网 作者: 139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接知情人士反映,称潢川县魏岗乡2019-2020年交通道路建设一期项目招标中,业主单位涉嫌和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暗箱操作招投标,致使投标企业弄虚作假,导致投标并中标公司的建造师有在建项目,这严重的违反了《招投标法》和业主单位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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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9年1月3日,潢川县魏岗乡人民政府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权威机构,发布了潢川县魏岗乡2019-2020年交通道路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工程划分共计14个标段,工期60日历天;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潢川县魏岗乡人民政府在招标文件上对其中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劳动合同、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的证明(需具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9年2月2日,经过评标委员杨国琴、王权、陆永志、涂全义、康明专家的评审,潢川县魏岗乡人民政府公布了中标结果,中标项目公示期为公示公布之日起3工作日内。据知情人士介绍,潢川县魏岗乡人民政府作为这次项目招标的业主,没有尽职尽责履行监管责任,评审专家也没认真审核,导致这次中标的公司项目经理存在有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涉嫌存在“不作为”现象。


第1标段为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刘瑞鹏,注册号:豫141151625557,中标金额为1824498.00元。资料显示:项目经理刘瑞鹏在同一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河南省政协办公楼除险加固维修改造项目中标,中标金额6843.118833万元,工期300日历天。中标时项目经理属于有在建项目的情况。


第4标段为河南固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赵高亮,注册号:豫241131341281,中标金额为2356473.00元。资料显示:项目经理赵高亮在同一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伊洛路(瀛洲路-孙辛路)等10项绿化工程第12标段中标,中标金额4999390.22元,工期30日历天。中标时项目经理属于有在建项目的情况。


第11标段为京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张卫克,注册号:豫241151578949,中标金额为3360986.00元。资料显示:项目经理张卫克在同一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在新郑市林业局商登高速新郑段和万邓路西延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第11标段中标,中标金额5258599.27元,工期90日历天。中标时项目经理属于有在建项目的情况。


2月21日,媒体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潢川县魏岗乡人民政府,经历数天等待,媒体并未受到魏岗乡人民政府的任何回复。


2月25日,媒体再次电话联系魏岗乡人民政府分管工程建设的方副书记,方副书记表示将尽快调查核实并回复。2月26日,一位自称中标企业负责人联系媒体,表示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确实存在。


业内人士称,现在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很多,这些企业为了接到工程项目,一是借用施工企业的资质来投标。二是通过关系中标,中标后自己并不直接施工,而是转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从中间牟利,像这样项目经理有在建的情况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21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针对上述问题,媒体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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