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信阳市6原告不满房屋征收补偿起诉政府,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社会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信阳市6原告不满房屋征收补偿起诉政府,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

转载 2019/03/08 20:55:30 发布 来源:信阳广播电视台 作者: 14236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1.jpg

3月7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河南高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相关规定,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关某学等6名原告诉信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新会代表信阳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

信阳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快羊山新区城市建设,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自2017年起对包括关某学等6名原告房屋在内的信阳市羊山新区羊山街道棚户区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因原告与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确定的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被告于2018年7月分别向6名原告送达《信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方认为信阳市政府的征收补偿行为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不合理,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遂于今年1月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阳市政府接到应诉通知后,指派常务副市长王新会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围绕该案行政征收补偿行为的合法性、补偿程序的合法性、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控辩意见,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整个庭审活动气氛严肃、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作为此次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王新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既是法定职责,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有效化解矛盾争议,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据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2015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的明确要求,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消除行政相对人“告官不见官”的不满情绪,有利于及时“拍板”解决相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体现行政机关对司法和法律的尊重,更是行政机关厉行法治、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对于引领全社会尊法、守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