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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县政府督查室、县禁烧办、县广播电视台组成多支督察小分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查,严控焚烧秸秆和野外烧荒行为。
在北向店乡和文殊乡,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强化责任落实,并组织人员不间断的对辖区内秸秆焚烧和烧荒情况进行巡查,齐抓共管,有效杜绝秸秆焚烧和烧荒现象发生。
县“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发现司马光火车站管理区良种场村张围孜村民组有火情,后调查发现,系该村民张某秀焚烧农作物秸秆。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及时出动,对张某秀做出了拘留4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县禁烧办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寨河镇刘堂村王寨村民组发生火情,该村负责同志迅速出动,及时扑灭火点。
与此同时,巡查人员发现斛山乡鄢墩村陈岗村民组发生火情,过火面积较大,巡查人员立即通知该乡负责同志,但陈岗村组织人员灭火力度不大。
下午5点钟,县“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发现孙铁铺镇龙台村发生火情,及时通知该镇负责同志,龙台村村干部立即组织人员扑灭火点。然而,该村村民思想觉悟不高、防火意识较差,大长乡村民组村民李某忠,在自家田地耕作时,依然禁烧秸秆和荒草,被公安机关拘留5日。
3月10日,槐店乡项楼村村民陈某琴在自家田地焚烧荒草,被槐店乡巡查队及时发现,迅速扑灭火点,乡派出所民警及时出动,对违法村民大吴湾陈某琴进行拘留4日的处罚。
槐店乡副科级干部邹威:“槐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秸杆禁烧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宣传性重点工作来抓,槐店乡成立了以农业中心为主的四个巡逻小分队,并在各村街、15个村街成立了一个应急分队,全天候进行巡逻,发现一起火点,打击一起,处理一起,对这项工作我们决不手软。”
槐店乡派出所所长杨权:“我们公安机关对露天焚烧秸杆、荒草等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