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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谯楼办事处:投资数千万道路项目招投标被指弄虚作假

投稿 大洋洋2019/03/20 12:33:24 发布 来源: 浪花涛涛的渐 作者: 1452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接知情人士反映,称息县西一路(罗淮路-工区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业主单位涉嫌和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暗箱操作招投标,致使投标企业弄虚作假,导致投标并中标公司的建造师有在建项目,这严重的违反了《招投标法》和业主单位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投资数千万项目招投标被指弄虚作假

2019年2月1日,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权威机构,发布了息县西一路(罗淮路-工区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工程划分共计1个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息县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在招标文件上对其中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标项目经理已有在建工程的不予接受。

2019年2月27日,经过评标委员专家的评审,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公布了中标结果,中标项目公示期为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据知情人士介绍,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作为这次项目招标的业主,没有尽职尽责履行监管责任,评审专家也没认真审核,导致这次中标的公司项目经理存在有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涉嫌存在“不作为”现象。

该项目为息县市政工程公司中标,项目经理杨文钊,注册号:豫241151581738,中标金额为34475451.37元。资料显示:项目经理杨文钊在同一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息县夏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中标,中标金额30139900.24元,工期180日历天。中标时项目经理属于有在建项目的情况。

中标企业回应前后矛盾

针对该问题,一位自称施工负责人的李总联系媒体,李总称,息县夏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自中标后因环评手续问题,一直未开工,且中标后90天仍未开工,默认为建造师杨文钊无在建项目,因此在息县西一路(罗淮路-工区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仍由杨文钊担任项目经理。而当媒体质疑杨文钊不再担任息县夏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经理是否经过业主单位批准,李总称,当时公司并未向原业主单位提出申请,也未办理相关手续。

时隔数日,媒体再度联系李总确定相关手续问题时,李总则否认未向原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一事,并提供了一份漏洞百出的项目经理变更申请。

专家解读:建造师执业有严格规定,项目经理变更岂是随意为之

业内人士称,现在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很多,这些企业为了接到工程项目,一是借用施工企业的资质来投标。二是通过关系中标,中标后自己并不直接施工,而是转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从中间牟利,像这样项目经理有在建的情况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21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专业律师告诉媒体,关于项目经理变更,根据《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工程项目所在地中标(直接发包)备案(核准)登记部门工作人员登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查询子系统》,办理相关变更事宜,打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部门各执一份备查,并由变更单位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后的备案表复印件提交给质量、安全监督部门。

针对上述问题,媒体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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