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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辆小客车,变身“移动幼儿园”

投稿 大洋洋2019/04/10 11:03:57 发布 来源:息县公安 作者: 14390 阅读 0 评论 4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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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黑校车”

3月25日16时30分许,霍某伟驾驶车脾号豫SF7G53小型客车从信阳息县包信镇大风车幼儿园接学生放学回家,当车辆行驶到省道336线包信镇金三角加油站路口时,被信阳息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査获。经查,霍某伟(男,52岁,息县包信镇人)驾驶的豫SF7G53号小型客车核载6人,实际载人19人,载人数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系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霍某伟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行为。同时,经进一步核查,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人也没有校车驾驶资质,系典型的“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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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黑校车”

3月25日16时35分,霍某驾驶车牌号豫SP4983小型客车从息县包信镇大风车幼儿园接学生放学回家,行驶到国道106线包信镇街道时被息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霍某(男,31岁,息县包信镇人)驾驶豫SP4983号小型客车核载6人,实际载人26人,载人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系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霍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行为。同时,经进一步核查,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人也没有校车驾驶资质,系典型的“黑校车”。

目前,两名车辆驾驶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息县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同时,息县交警大队对涉事幼儿园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约谈了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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