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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投稿 大洋洋2019/04/26 18:37:56 发布 来源:商城县纪委 作者: 15082 阅读 0 评论 14 点赞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商城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副科级干部林刚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及违规列支茶叶、烟酒、山货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林刚同志签字违规列支执法监察队卫片加班补助、六城联创加班补助等十余项加班补助共计299100元,其中林刚同志违规领取各类津补贴共计13435元;同时,经林刚同志审核列支烟酒、茶叶、山货等合计18笔共计72474元。2019年4月,林刚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商城县盐业局副局长任庭明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任庭明在担任商城县盐业局副局长、分管盐业局财务工作期间,未能有效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盐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规定领取多份津补贴,其本人违规领取信访补助260元/月,盐政补助200元/月,共计9200元,任庭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任庭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五一”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敢于作为,强化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常态化工作,认真谋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守好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商城县纪委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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