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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公安局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解决大气污染防治

投稿 大洋洋2019/04/30 18:36:50 发布 来源:平安潢川 作者: 14809 阅读 0 评论 8 点赞

为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问题,潢川县公安局按照《潢川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强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行动,强力推动“禁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积极作为,成立专门组织。为全力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和燃放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大气污染。潢川县公安局成立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晋任组长,政委王冬冬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城区各派出所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局直单位和派出所依托一村一警工作及社区工作平台,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宣传栏、条幅、标语等载体,组织开展大范围、高密度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禁放”意识、环保意识。今年以来,该局共制做宣传单8万份,宣传展板20余块,张贴通告、标语,悬挂横幅200余条,出动宣传车800余次,制作“禁放”执勤牌300余个,发表电视讲话2次,与民警、辅警层层签定责任书1千余份。

三、从重从快,严打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该局从严查处了一批非法存储、贩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县中心城区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年以来,共查办相关烟花爆竹案件47起,打击处理47人次,拘留44人次、罚款3人次,收缴爆竹57万头,没收烟花891箱,开出大罚单2起,共计罚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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