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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并提升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
3月29日至4月29日,市司法局通过信阳市司法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对《条例(草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4月30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理区以书面形式征求了意见。
5月7日,市司法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锡江主持会议。座谈会邀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气象局、信阳供电公司、中石化信阳分公司、中石油信阳分公司等草案涉及部门、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就草案内容逐项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市司法局对意见征求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力促《条例(草案)》立法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