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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浉河:执行查控系统疏而不漏 “黑名单”、扣划冻结齐上阵助执结

投稿 2019/05/10 22:16:03 发布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作者:温雅楠 14444 阅读 0 评论 10 点赞

近日,一位被执行人杨某某主动来到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与申请人万某和解。

据悉,被执行人杨某某因建筑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申请人万某借款12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但被执行人杨某某一直拖欠拒绝还款,遂万某起诉至浉河区法院。

经浉河区法院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杨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书确认的内容,故申请人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拿到卷宗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杨某某,但是被执行人杨某某以暂无还款能力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联系杨某某的同时,执行干警又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杨某某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杨某某账户中暂时未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经查明,被执行人杨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杨某某在无法购买高铁票后得知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才主动找到执行干警想要进行和解。

在执行干警的沟通下,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某主动履行了欠款4万元,杨某某称,剩余部分自己会想办法在约定期限内履行。

就在执行干警准备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某屏蔽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意外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的银行账户中进入一笔可供执行的资金,执行干警立即将该笔款项进行冻结、扣划至浉河法院执行款专项账户中,后通过法院转账将剩余执行款转交给申请人,此案得以顺利执结。(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温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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