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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5岁儿童幼儿园内被烫伤 家长称园方想一次性付钱了事

转载 惠惠2019/05/24 09:46:15 发布 来源:搜狐 作者: 15221 阅读 0 评论 8 点赞

5岁男孩在浉河区一幼儿园被烫伤,幼儿园方在支付了前期治疗费用后表示,接下来一次性支付4万元,这件事就此了结。对此,孩子家长表示不接受,他们称这是幼儿园方面想一次性甩掉责任,这恰恰是对被烫伤的孩子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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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阳市居民周女士讲述,今年3月14日下午,5岁的小孩在就读的信阳ABC双语幼儿园被烫伤。“当时是下午3点半,幼儿园要给孩子们加餐,一位老师端了一盆面条在走廊里跟我的小孩发生碰撞,滚烫的面条汤溅到了孩子身上。”周女士称,从孩子的锁骨到肚脐中间这一片皮肤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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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提供的一份由该幼儿园教师写得证明,证明落款是信阳市ABC幼儿园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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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住院治疗时,幼儿园方面明确说只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和正规发票,该幼儿园就及时报销治疗费用,现在却变了主意。”周女士称,前期在信阳市一家医院治疗的费用是6000元左右,幼儿园方面都及时报销了。但5月13日在郑大二附院做了激光美容手术后,幼儿园方面想一次性支付4万元,以后就不再管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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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称,自己不知道这笔4万元的费用能否完全治好孩子的烫伤,因为孩子后期还有其他的复查费用,另外,作为责任方幼儿园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营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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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因为在治疗费的问题上与幼儿园存在争议,周女士先后去了浉河区信访办和教体局,后者希望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22日上午,小编致电信阳市ABC幼儿园鲁园长了解情况,对方表示想了解情况可以问信访部门,为这件事该园也请了专业律师,便挂掉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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