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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冻结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涉金额14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被执行人陈大(化名)向申请人杨某某借款120万元,陈二做担保。借款合同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陈大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故申请人诉至浉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陈大、陈二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50万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陈大、陈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陈大,但一直未联系上,联系被执行人陈二,陈二声称钱是陈大借用的,自己凭啥要替其还债,故以种种理由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被执行人陈二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陈二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存款依法进行冻结,被执行人陈二发现其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要求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沟通下,被执行人陈二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0万元偿还给申请人杨某某,此案得以圆满执结。(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温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