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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以来,光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延伸执行的广度、深度,提高执行效率。近日,该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孔某的银行账户依法进行冻结,迫使其向申请人巴某支付了1万元的执行款。
孔某与巴某的案件简单明了,就是1万元欠款引发的纠纷。当执行干警依法要求孔某履行执行义务时,孔某丝毫不以为意,屡屡推诿,置生效文书、法律规定、司法权威于不顾。
殊不知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早就对孔某的银行账户、各支付平台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查询。经过梳理分析,执行干警发现孔某的银行账户以及支付宝、财付通等虽然资金余额较少,但显示有正常的流水,处于频繁使用的状态,于是依法对其经常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打蛇打七寸”,这一下就拿住了孔某的“死穴”,银行卡不能使用,支付宝、财付通不能支付,让其日常生活严重受限。尽管如此,孔某仍有侥幸心理,试图“讨价还价”,希望执行干警宽限几天,先解除对其银行帐户的冻结措施,遭到严词拒绝。
最后,孔某迫于法律压力和光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的强制措施,主动将1万元执行款打入了法院的执行账户,这才彻底了结了与巴某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