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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多加150元

转载 惠惠2019/07/08 13:48:37 发布 来源:信阳晚报 作者: 15512 阅读 0 评论 10 点赞

7月5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全省近2万名孤儿直接受益。此次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上半年补贴的差额部分将于下半年补发到位。

今年1月,我省提高过一次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分别为800元和1200元。此次提标后,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分别比去年年底的标准提高250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还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学生,明确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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