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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减少超速、闯禁行、越线压线、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光山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省、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审批,即将启用新增10处区间测速及3处公路交通违法抓拍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入,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三、公示时间
2019年7月24日至8月19日
四、开始时间
2019年8月20日
为此,敬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