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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违建拒服管 殴打城管被拘留

转载 大洋洋2019/08/01 21:25:37 发布 来源: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 15303 阅读 0 评论 11 点赞

7月31日,城关镇培山村民张某因在县城管局依法拆除其违法抢建的房屋时,殴打城管执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罚款叁佰元整。至此,张某终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得到法律惩处。    

张某,男,现年50岁,居住房屋位于商城县城关镇培山村,处于扒字街拆迁红线内。日前,为恶意套取拆迁补偿,未经批准在自家房旁违法搭建彩钢瓦棚10余平方米。城管局网格人员发现后及时向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但该户一直未主动自拆。7月30日下午,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再次发现张某违法将彩钢瓦棚下墙体砌成形成房屋。城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制止拆除,该户拒绝服从管理,并对执法人员谩骂殴打,导致两名执法队员受伤。城管局领导获悉后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县公安局110出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后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对张某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严惩,达到了有效震慑。

城管执法是为了城市建设更和谐、更美好而服务,理应受到社会理解与尊重,一切恶意伤害执法人员行为必将遭受法律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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