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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潢川县干部作风问题通报

转载 大洋洋2019/08/17 09:12:44 发布 来源:清风潢川 作者: 18608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编者按:火红八月,热情奔放,一场剑指干部作风的“利剑行动”正在潢川开展的如火如荼。15天以来,各行动组善思善谋,善做善成,以雷霆之势对干部作风问题实施精准打击。今天,“清风潢川”发布5期通报,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以过硬作风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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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

任科员李海方等失职失责问题的

通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首次利剑出鞘,剑锋直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李海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中队中队长吴昌海,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存在失职失责、不作为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在2017年6月份和2018年7月份,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老城中队两次检查发现,小潢河南岸边航空路桥下的船上水云涧茶餐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中队既未依法采取措施,也未依法进行处罚,两次下达非法定措施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经营。水云涧茶餐厅经营人在收到通知书后未办证,仍然非法经营,老城中队再未采取监管措施,导致该餐厅长期非法经营,且生活污水、垃圾直排小潢河。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县监察委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老城中队中队长吴昌海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直属分局负责人李海方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县部分领导干部思想麻痹、精神涣散,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失责,导致违规问题长期存在,对潢川县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当前正是我县“三大攻坚战”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任务十分繁重。但个别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规矩不严,履职尽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搞变通,软抵硬拖,导致发现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我县工作形象。

“利剑行动”各行动组将坚持盯事查人,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作风转变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政策落地、监督严实、工作到位。

各单位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为潢川高质量发展提供过硬作风保障。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02

关于县教体局马新明等在脱贫攻坚帮

扶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的

通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剑指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作风问题,对县教体局下派隆古乡隆古村的帮扶责任人作风不实、虚假签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县教体局普教股帮扶责任人张天成、人事股帮扶责任人杨晓冬、发展规划股帮扶责任人李豹,分别在2019年2月12日、2月18日、3月8日没有入村走访,而事后均在《潢川县教体局帮扶隆古乡隆古村责任人签到簿》上补签名。驻村工作队长马新明对此未予制止,疏于管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给予县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驻隆古村帮扶工作队长马新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教体局分管教育系统扶贫工作的党组成员喻新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县教体局对三名帮扶责任人进行处理。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松懈,存在“歇歇脚”“松口气”,工作滑坡,作风不实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此次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全县形成脱贫攻坚合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越是到攻坚战胜利在望阶段,越是考验各级干部及帮扶责任人的关键时期。全县党员干部要以作风提升“利剑行动”为契机,切实提高站位,改进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及时问责追责,保证脱贫攻坚取得扎实成效。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03

关于弋阳建国小学校长王兵私设“小

金库”违规吃喝问题的

通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对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重拳惩处,严肃查处了弋阳建国小学校长王兵私设“小金库”违规组织教师吃喝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弋阳建国小学在向县新华书店购买教辅资料过程中,通过潢川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王乐以虚开发票的形式,分四次套取7412元,王乐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该小学校长王兵,王兵收款后转交负责后勤的副校长陈国民保管,未列入单位财务账目,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支出。其中2018年3月12日,王兵召集包括班子成员在内的16名教师在云顶饭店以团拜为名聚餐,吃喝、烟酒费用共计1111元。

经研究决定,给予建国小学校长王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教体局免去其校长职务;给予该校副校长陈国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乐违纪问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移交潢川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处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聚餐费用由参与者分摊。

一顿饭,一瓶酒,看似小事,却检验着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更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初心”和“定力”。在全县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弋阳建国小学仍然“惯例”不变,“吃相”不改,“酒风”不减,心怀严重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甚至由明转暗、改头换面,隐形变异,不惜以身试纪、以身试法。纵然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约束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饭局”诱惑,坚决远离“烟酒”腐蚀,坚守纪律红线和底线。“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创新监督方式,拓宽举报渠道,紧盯重要场所,聚焦“关键少数”,对党员干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让心存侥幸者丢掉幻想,让顶风违纪者受到严惩,让知敬畏、守底线成为党员干部的高度自觉,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04

关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黄守远违

规收受红包问题的

通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聚焦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对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黄守远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收受红包、为民营医院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1月26日,潢川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黄守远,收受县民营医院广仁医院外科医生唐某某的堂哥送来的500元现金。2019年7月22日凌晨2点左右,黄守远接收了急诊患者冯某某,该患者左手中指远端被机器轧成毁损伤。黄守远明知县人民医院具备治疗条件情况下,却以人民医院没有开展显微外科业务为由,推荐患者就近到广仁医院就医。患者冯某某没有采纳其建议,而是咨询县人民医院骨科相关医生后,在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效果很好,患者手指已愈合。黄守远身为医务人员,置医疗道德于不顾,违规收受红包为民营医院介绍病人,为一己私利损害患者利益,忘记了救死扶伤的初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损害了医务工作者形象。

经研究决定,责成县人民医院给予黄守远警告处分。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恪守职业道德,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规范诊疗行为,依法廉洁行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紧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过度检查用药、增加群众负担、冷硬横推问题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05

关于县人社局、潢川企业养老保险中

心工作人员服务不优问题的

通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聚焦优化发展环境,解决服务不优问题。对县人社局、潢川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落实“一次性告知”“一次办”等政策不到位、服务不优问题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县人社局、潢川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在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时,本应通过内部核查和两部门之间核查取得有关信息材料,却要求申请办理人员到人社局下属的档案室开具“查档证明”,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开具“权益单”;在为“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群众本可以到乡镇政府加章办理相关事项,但工作人员没有为群众提供清晰指引,导致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先后有105名群众到潢川县联宜人力资源公司加章办理相关事项,分别被收取300元到500元不等的费用,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县人社局、潢川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在服务群众过程中,未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有关政策,没有落实“一次性告知”“一次办”的服务要求。

经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社局退休股负责人薛涛、潢川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服务大厅主任李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人社局党组成员陈永辉、潢川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王继宇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问题反映出,我县一些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懒政怠政,不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窗办理”的政策要求,导致群众办理业务多头跑、跑多次;少数领导干部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监管不力,对上级政策不主动督促落实,导致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阻碍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以实际行动让企业和群众看到作风整顿带来的新变化。“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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