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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转载 2019/09/13 11:24:09 发布 来源:清风信阳 作者: 16735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三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浉河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王建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至2015年期间,浉河区图书馆有58000元房屋租赁费未入账,其中41220元经王建东签字后,用于工作人员发放过节津贴等补助。2019年7月,王建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潢川县弋阳中心校建国小学校长王兵、副校长陈国民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建国小学在向新华书店购买教辅资料时,采取虚开购书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7412元,由王兵直接转给负责后勤副校长陈国民,用于招待费等支出。2019年8月,王兵和陈国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息县路口乡土桥村治安主任、村支部委员李卫东违规大操大办喜宴问题。2019年2月,李卫东借其孙女出生摆满月酒之机,收受礼金,占用街道,大摆宴席,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给当地群众生活及出行带来影响。2019年4月,李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清退。

通报指出:

上述典型问题,涉及类型不同,有的持续时间长,有的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下,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少数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依然不够,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上述单位要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有关材料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党风室。

通报要求: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各级党员干部更要牢记初心使命:一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二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勇于担当,廉洁履职;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盯紧关键少数,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之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尤其是公款送礼、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快查快办,对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处理,绝不手软,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四是注重以案促改实效性,切实唤起党员同志的初心使命,做到教育与引导并重、净化与优化共存,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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