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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发生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警方10小时破案!

转载 大洋洋2019/10/03 06:21:52 发布 来源:淮滨论坛头条 作者: 16161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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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27日凌晨4时55分许,淮滨交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淮滨县王家岗乡中石化加油站东侧,有一个人躺在路边,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勘察,受害人已送往医院,经询问受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场肇事车辆逃逸,遗留有一车辆反光镜及玻璃碎片。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

接到汇报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王琪同志,立即组织人员,联合王家岗派出所民警成立专案组,调取沿路摄像头,查找肇事车辆。专案组民警,通过对大量视频及图片的缜密筛查,很快就查明肇事车辆是一辆无牌“五征”三轮汽车。监控视频显示该三轮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没有停留,反而关掉车子大灯驾车离开现场,由于事发在凌晨4点左右,天色漆黑,且摄像头效果极差,这给办案民警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专案组成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案情,在明确侦破方向后,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不顾疲劳,及时深入到案发现场周边村落挨家挨户排查。经过近10小时的艰苦奋战,最后,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于2019年9月27日14时30分许到安徽省阜南县龙王派出所投案自首。

接到信息后,专案组成员立即驱车赶到阜南县龙王派出所进行移交手续办理,并将犯罪嫌疑人带到淮滨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在政策攻心和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经询问,该驾驶员叫张某某(男,45岁,住安徽省阜南县XXXXXXXXX),当晚驾驶无牌“五征”三轮汽车沿S337线由东向西行驶至王家岗乡中石化加油站东侧时,观察不周,撞到田某某驾驶的两轮自行车。张某某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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