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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公告

转载 2019/10/11 13:13:23 发布 来源:息县广播电视台 作者: 16544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尊敬的各位缴费人: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向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含1960年1月1日后出生),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来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国的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下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征收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度缴费人可选择缴纳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档次。缴费人在公布的缴费档次中自行选择一档定额数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0元/人/年。

三、征收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委托代征。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代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村委会(居委会)明确一名代征人员,具体负责代征工作。集中征缴时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9年11月2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截止2019年12月20日。

四、缴费渠道

(一)所在社区、村委会指定的代收费人员;

(二)关注“豫保通”微信公众号缴费(按照提示操作);

(三)零散缴费人可以到市民之家三楼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费;

(四)使用微信。“生活缴费”功能,按照提示届面操作缴费;

(五)下载“网上税务局”手机客户端;

按照提示流程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息县税务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息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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