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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3人被处分

转载 大洋洋2019/11/07 22:17:57 发布 来源:中共商城县纪委 作者: 17447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现将查处的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商城县李集乡王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其海乱作为问题。王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其海在2017年至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上把关不严,未按党员发展规定,违规将本村村民王XX发展成党员。2019年9月,周其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商城县森林公安局金刚台派出所办案民警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商城县森林公安局金刚台派出所所长周晓强和办案民警胡春成在办理黄XX故意损毁财物一案期间,发现占XX挖山采麻砂案件线索后,履职尽责不力,工作措施不实,导致主犯占XX迟迟未到案,案件一直未能办结。2019年5月,周晓强、胡春成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在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攻坚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夯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8+3”专项整治事项,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虚”“浮”“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的作风问题。案发单位要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强化警示作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健全刚性制度,谋划可操作性的监管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敢于较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

中共商城县纪委

2019年10月28日

对于大多数不作为的干部只进行党纪处分是纪在法前和抓早抓小的重要体现,但一些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行为还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委具有对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职责。玩忽职守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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