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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市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发现子路卫生院、惠民中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责成县医保局进一步调查核实,经县医保局核实确认:
罗山县子路镇卫生院违规使用无国家医药批号药品、过度检查、无指征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挂床(名)住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492.50元;罗山县惠民中医院对住院病人存在过度检查、无指征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挂床(名)住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444.94元。针对上述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县医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子路卫生院予以追回医保基金79492.50元,并处5倍罚金397462.50元;对惠民中医院医院予以追回医保基金13444.94元,并处5倍罚金67224.70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是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法定职责,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强化内部管控,树立禁区红线意识,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真实合法。
医保基金关系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全社会都应对违规使用及欺诈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举报投拆电话:2206003
举报邮箱:xylsxylbzj@163.com
罗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