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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为有效做好防疫工作,切断传染源,从即时起,各地要全力排查所有在罗山境内的湖北籍鄂字开头牌照(重点是鄂A字开头)机动车辆。
一、请驾驶人及相关人员,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检测体温或居家观察,禁止走亲访友;
二、立即对车辆进行统一消毒管理,电话通知车主到指定地点(县城车辆在精华驾校院内,乡镇车辆由辖区政府指定)集中停放,集中消毒,集中看管,严禁车辆挪动,不得再上路行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凡违反者,罗山交警将于2020年1月28日12:00开始,一律予以分拣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并按照闯禁行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