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息县所有药店、中小型超市一律实行“顾客不进店”购物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县区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息县所有药店、中小型超市一律实行“顾客不进店”购物

转载 2020/02/12 13:56:42 发布 来源:大河报 作者: 17665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1.jpg

今日下午,记者从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2月11日下午3:00起,息县所有药店、中小型超市一律实行顾客不进店购物;所有大型超市实行同时在店顾客每一百平米不超过10人(出一人进一人),具体人数由超市根据经营场所实际面积确定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同时,鼓励各经营单位积极使用网络平台销售商品、统一免费配送。

详情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1日下午3:00起,全县所有药店、中小型超市一律实行顾客不进店购物(顾客填写所需购买物资清单,店外排队等候,由经营人员递送给顾客)。所有大型超市实行同时在店顾客每一百平米不超过10人(出一人进一人),具体人数由超市根据经营场所实际面积确定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同时,鼓励各经营单位积极使用网络平台销售商品、统一免费配送。

二、店外设立隔离带;等候购物人员距离间隔1.5-2米;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按排队顺序依次购物。药店、小型超市还要划分出顾客等待区、取货区。

三、各经营单位员工上岗时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有条件的穿戴防护服);店内须配备有专门防疫物资(清毒液等),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每天对台面、地面、门窗、使用器具等设备设施不低于4次消毒。

四、各经营单位人员不少于2人,入口处必须有l人以上人员维持秩序,专门管理购物顾客(测量体温、做好登记记录),发现体温异常和拒不配合的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956698/110)

五、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哄抬物价、囤货居奇、散布涨价谣言等。

六、门店有LED显示屏的,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标语或在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标语。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1日下午3:00起执行,对不按照通知规定落实的各经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将予以关停并按有关规定顶格处罚。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123155968899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