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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8名干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赌博,被抓现行!

转载 2020/02/19 11:56:44 发布 来源:清风信阳 作者: 20298 阅读 0 评论 15 点赞

固始县通报4起疫情防控中

违反纪律、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草庙集乡皮岗村支部书记沈传琴,副支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国亮违反战时工作纪律问题。草庙集乡皮岗村彭营村民组群众李斌于1月22日由武汉市洪山区返回家中。1月25日,草庙集乡党委安排在全乡范围内排查武汉返乡人员信息。直至1月28日皮岗村才将李斌由武汉返回的信息上报。皮岗村支部书记沈传琴,包组村干部副支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国亮对该信息漏报负直接责任。1月28日经草庙集乡党委研究决定,免去沈传琴同志支部书记职务,降为副书记主持工作;免去徐国亮同志村支部副书记职务,按程序罢免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集乡杨庙村支部书记许立同失职失责问题。1月29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导组在杨集乡杨庙村暗访中发现有群众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正在操办婚礼聚餐无人制止,村部门口、村新街小卖店均有未带口罩群众聚集聊天、打牌无人劝导。该村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管控不力。杨庙村支部书记许立同对该问题负领导责任,包组村干部副支书周治山、支部委员刘桂云对该问题负直接责任。1月29日晚,经杨集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庙村支部书记许立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支书周治山、支部委员刘桂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联系该村的责任组长、乡宣统委员、人大副主席潘强同志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观堂乡杨圩村支部书记金广志履职不力问题。1月29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导组在观堂乡杨圩村暗访中发现该村落实上级要求行动迟缓,未按防控指挥部要求在村组主要道路设立卡点,未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广播。1月29日经观堂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圩村支部书记金广志党内警告处分,对驻村乡干部刘刚进行诫勉谈话,对联系单位负责人、财政所所长肖勇进行约谈。

汪棚镇新集村党支部书记张克贵履职不力,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2月3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导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汪棚镇新集村党支部书记张克贵参与其亲属丧事有关活动的问题。经查,汪棚镇宋集村村民孙某某(张克贵伯母)去世期间,有直系亲属以外的本村组群众参于丧事活动,张克贵劝阻不力,且在安葬前一天(1月27日)中午到其堂兄弟张某某家参与聚餐,违反党员干部不准参与聚餐禁令。在调查中还发现该村存在对重点人员排查不细不实、排查摸底流于形式,漏报错报重点人员信息,对重点人员包保不到位、管控不力等问题。2月4日,经汪棚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张克贵同志新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按组织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由汪棚镇纪委立案审查;包组村干部、村委会委员金华琳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

息县通报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

参与和围观赌博的典型问题

2020年2月12日夜晚7时许,白土店乡副主任科员、驻关店乡督察巡察专员余磊、关店乡宣传统战工作办公室主任李良运、关店乡赵寨村村委会负责人陈林、关店乡政府脱贫攻坚信息员付莉、牛晴朗及派驻赵寨村第一书记王乐等人先后聚集在关店乡街道一服装店内,其中,余磊、李良运、陈林、牛晴朗4人参与赌博,付莉、王乐2人围观,一直到13日凌晨6点左右离开。13日夜晚8时许,余磊、陈林、付莉再次与关店乡胡庄村村委委员刘志国、关店乡政府脱贫攻坚信息员刘奇等人聚集到该服装店内,余磊、陈林、刘志国、刘奇4人参与赌博,付莉围观,夜晚9点30分左右被县纪委监委问责组联合关店乡派出所当场查获。2月14日,公安机关作出对余磊、李良运、陈林、刘志国、牛晴朗、刘奇等6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元;对付莉、王乐等2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上述8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聚众参与和围观赌博,顶风违纪违法,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余磊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干部;给予王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良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乡宣传统战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责成刘奇、牛晴朗、付莉三人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刘奇预备党员资格;提议按照法定程序免去陈林、刘志国二人村委委员职务。同时,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关店乡街村对辖区人员聚集行为排查管控指导不力、监管措施不严,给予关店乡党建办主任、街村责任组组长刘静行政警告处分,街村支部书记任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关店乡党委书记曹桂海进行约谈,对关店乡党委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关店乡党委向县委写出深刻检查。

潢川县通报踅孜镇宋大桥村党支部书记刘保忠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

1月29日,刘保忠将卡点值班管控工作口头安排给其他人后,到来龙乡一朋友家吊唁,违规前往人员聚集的地方;2月2日,刘保忠将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通行证违规交给其子刘某某挂在其私家车上,其子利用此通行证驾车到踅孜镇街办私事;2月3日,刘保忠将车辆通行证违规借给村民苏某某挂在其私家车上,苏某某利用此通行证驾车到潢川县城、信阳市区办私事。刘保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聚集、严禁将车辆通行证私用等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2月10日,刘保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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