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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罗山县孙传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依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相关涉案财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依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相关涉案财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孙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相关债权债务申请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7日
二、申报登记地点
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附415室
三、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申报人在2018年10月14日前与孙传强及其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过诉讼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四、申报所需携带材料
1、申报登记人为公司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宝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截止2018年10月14日前与孙传强及其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原始单据及复印件。
4、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
5、提交资料需加盖印章或签字捺印。
五、注意事项
请相关公司及个人在本公告申报登记期内如实申报登记,未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期满当日24:00止),公安机关不再接受登记。对故意弄虎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