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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罗山县高店乡村民承包地遭强行霸占,乡村干部不作为至今无人解决!

转载 惠惠2020/05/20 14:44:49 发布 来源:信阳论坛网 作者: 19940 阅读 0 评论 17 点赞

 近年来村级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方面卓有成效,绝大多数“村官”表现优良,但少数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正、不廉洁、不民主、不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的问题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

  近日笔者接到群众实名举报,下面来看一起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村官违纪”现象。

  事情发生在2018年3月底,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闫河村张东组于从秀的儿子张开林母亲承包的土地,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以罗山县高店乡高店居委会原书记高俊声为法人的易安公司强行霸占1.99亩,并推毁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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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知道后从4月1日起就联系高书记,到田间现场明确向他表示不愿租给其公司开发项目,并让其尽快恢复原貌,但其都以各种理由拒不恢复,眼看别人的秧苗都插完了,没办法张先生一家开始了艰难的信访维权之路,当事人于2018年5月9日分别到罗山县信访局和高店乡信访办上访反映情况,要求政府督促高书记恢复田地原貌,当事人继续耕种。高店乡信访办于2018年5月18日在河南信访网站上登记,5月31日告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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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期间当事人与乡里包村干部,分管领导反映多次,乡里主要领导等都知道此事,都不管,还强行让张先生把地租给其公司。2018年6月6日当事人又到信阳市信访大厅上访反映,终于2018年7月25日当事人等来了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人民政府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责令易安公司将占用当事人的土地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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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两年多时间过去了,罗山县高店乡高店居委会书记兼易安公司法人已更换为高国成(原书记高俊声已故),“新官不理旧账”,罗山县高店乡人民政府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到今天书记高国成也没有履行,此事还是无人依法解决,更没有恢复田地原貌,依然无法插积耕种,当事人有理没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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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1.99亩土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中国的合法公民,根据《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第四章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家保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典型的一起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霸占农田有法不依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不作为事件,农民土地被非法侵占,乡里包村干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都知道此事,没人管,还强行让当事人租给其公司请问这是作为一个党员干部该有的作为?基层干部至无权无势的百姓利益于不顾,百姓诉求村干部推诿两年多得不到解决,乡,村干部与政策法律背道而驰,为利,为权,还是为己行为?为何有法不依,是否涉嫌官官相护、利益输送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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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山县高店乡高店居委会书记高国成,为什么对农民土地被非法占用而不积极推动解决恢复原貌,为什么迟迟不履行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人民政府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请问高书记这是利用基层权利以谋一己之利吗?看似是不大的一件小事,但却是一起典型的村干部不作为,侵害村民基本权利的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因此,群众强烈要求上级部门领导对罗山县高店乡村干部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损害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出行政督察,对此事一查到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令罗山县高店乡高店居委会书记高国成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履行信访文件恢复田地原貌,依法作为,维护法律尊严,取信于民,树立基层政府公信力,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还农民一个公道。

  关于此事进展,笔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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