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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

转载 2020/06/04 18:16:41 发布 来源:商城县阳光村务 作者: 18568 阅读 0 评论 11 点赞

为进一步严肃党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商城县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金山违规报销个人负担费用问题。梅金山在担任商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于2013年9月违规在下属二级机构报销个人前往成都看望其子产生的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用,合计9323.5元;2014年6月以考察红色文化为由,违规报销个人前往金寨、霍邱、固始等地租车费用2400元。2020年3月,梅金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永侠滥发值班补贴问题。张永侠在担任东街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发放2018年国庆节值班补贴3250元、2019年防汛值班补贴3400元。另外,张永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张永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两起案例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更实行动,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瞄准“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精准发现、严肃查处,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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