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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肖店乡违规建别墅公开销售

转载 2020/09/14 21:54:19 发布 来源:多彩中原 作者: 19309 阅读 0 评论 19 点赞

“我们村有个开发商正在建别墅,现在已经开始卖了,一直没有人管。”近日,信阳市平桥区肖店乡多名群众反映称,该乡中心小学旁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仅违规建别墅,还公开销售,而当地政府对此却不闻不问。群众不禁质疑,肖店乡政府的“暧昧”态度,是典型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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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涉事房地产项目到底有没有相关手续呢?对此,笔者近日进行了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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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笔者来到了肖店乡中心小学旁。在该村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上笔者看到,一栋栋三层建筑物已经封顶,共六套别墅,一楼有连体24间门面,楼体的墙面上扯着售房电话的横幅格外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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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现场拨打了售房电话,销售人员在电话中说,此处别墅为三层建筑,一楼带门面房四间,共400多平方,目前售价92万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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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透露,开发别墅的老板为刘某和白某,当初以每亩2万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上购入的土地,中心小学这处所建的别墅只是他们开发的一部分,之前所建的别墅早已销售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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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现场拨打了肖店乡 书记的电话做进一步的了解, 书记在电话中说,根据政策,该处所建的别墅属于“一户一宅”,符合当前的土地管理规定,所以并不违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宅基地面积是按照人口数量来决定的。人少的小户面积不得高于75平,中户不超120平,而大户不超150平。无论是哪一类,在土地确权后都会发放相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而这一个证就代表一宅。

然而,肖店乡的这处别墅面积已经超出了400平以上,显然与《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标准相距甚远。国家早就明确要求严禁供应别墅用地,2006年以来,别墅建设已经成为禁止的概念,而在肖店乡,这一要求事实上已经成了一纸空文。

“咱老百姓建房子,不交钱都不让建,为啥开发商建别墅却没人管?”多名群众不禁质疑,当地政府在针对别墅建筑的监督管理中,工作不力,涉嫌不作为。

群众的质疑,是基于自身的感受,并不一定完全客观。但群众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质疑,则说明当地政府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没有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放在心上,这是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忽略群众的表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不应只停留在口号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中。而如何通过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获得感,则是值得每个党员干部认真思考的问题。

此外,违规别墅在建设过程中,砂石不覆盖,无喷淋,严重污染当地环境。特别旁边就是小学,粉尘严重威胁学校内师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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