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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转载 大洋洋2020/09/29 18:57:48 发布 来源:中共商城县纪委 作者: 21159 阅读 0 评论 16 点赞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商城县余集镇原环境监察队队长杨勇违规列支茶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杨勇在担任余集镇环境监察队队长期间,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违规列支两笔办公用茶费用,共计4100元;同时通过伪造工程合同,套取资金的方式,连续两年违规发放津补贴63600元。2020年6月,杨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商城县金刚台镇金刚台村原村委委员、会计何茂华虚假列支、违规接待问题。何茂华在担任金刚台村村委委员、会计期间,于2018年2月为张某某刻一枚私章并在村账列支,用这枚私章与金刚台村签证工程协议,承包路沿组河道石摆工程,工程款34500元。经查,该工程实际支出款27300元,虚列支出7200元用于村级接待。2019年12月,何茂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案例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学习、不落实,心中无敬畏,行为无约束。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案发单位要做好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严禁假借工程项目之名滥发福利、违规吃喝;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作用,切实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决纠治“四风”,带头树立新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吃喝、滥发福利、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于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商城县纪委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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