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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转载 大洋洋2020/11/18 10:58:02 发布 来源:信阳市纪委 作者: 21713 阅读 0 评论 18 点赞

中共信阳市纪委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持续释放从严从重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潢川县实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德云违规占用学校宿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12月,吴德云在担任潢川县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违规占用实验中学女生寝楼两间宿舍供个人使用,并用公款进行装修,共计24059元。2016年至2019年,潢川县实验中学违规公款吃喝,共计127827元;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酒水、茶叶,共计197968.50元。2018年8月、2019年7月,潢川县实验中学组织外出开展红色教育期间,改变行程借机绕道游玩,违规使用公款参观旅游景点,共计花费143948元。2020年8月,吴德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2020年9月,吴德云被免去潢川县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平桥区恒丰粮油有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李国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至2018年,平桥区恒丰粮油有限公司在春节慰问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时,扩大发放范围,向在职人员违规发放物品福利共计20368元。2020年8月,李国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山县计生委宣技站原站长鲁泽民违规发放补贴、补助等问题。2015年3月至12月,经时任罗山县计生委宣技站站长鲁泽民同意,该站违规向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发放降温费、烤火费、劳保费及出车补助共计48833元。2020年7月,鲁泽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人员的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印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作风建设上的“疲劳综合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紧盯薄弱环节,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精准施治;持续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决不放过;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中共信阳市纪委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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