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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一村委会危房改造致一居民边屋墙裂房顶倒塌

转载 大洋洋2020/12/12 11:08:23 发布 来源:罗山印象 作者: 20109 阅读 0 评论 18 点赞

2020年10月9日上午,家住庙仙乡姜嘴村民姜某找到司法所,希望调解他与尹某危房改造纠纷之事,姜某说:“2020年9月24日下午,村委在处理本村村民五保户尹某危房改造时,对尹某的旧房屋进行推倒处理,其间因挖机操作不当,对我家的房屋造成了损伤,造成边屋墙体产生裂缝,房顶石棉瓦倒塌,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安全,我要求他们对房屋进行维修处理,大家也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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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听完姜某的诉说后立即来到姜嘴村委会,村主任万某说:“我们村为了村民的安全着想,担心危房倒塌伤到村民,那天村委会找的挖掘机将尹某的危房拆除,因两家房屋离的比较近,可能是司机没有把控好,房子在推倒时有一部分砸到姜某的房屋。尹某是村里的残疾人瞎子,又是五保特困户,他也没有能力赔偿,现在村委会只能协商,愿意承担部分责任,”调解员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就对姜某说:“尹某在建房时,未充分考虑邻居建筑物的安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用了大型挖掘机,导致你房屋受损,侵犯了你正常居住、生活、休息的合法权益,我们能理解,但是我们也要有同情心,多从村委会和尹某的角度去思考,尹某本身是五保户,没储蓄又没收入,村里无偿去帮助他建房,现在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村里出面给予合理的补偿,你就体谅他一下。”听完调解员一番话语后,姜某陷入了沉思,经过考虑,其表示同意调解处理。在双方态度有所好转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调解,解读了《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等关于相邻权的规定,劝解双方互相让步,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

2020年10月20日上午,调解员再次将双方约到一起,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最终达成如下协议:

1、姜嘴村万某作为村委会代表一次性赔偿姜某2000元现金,作为姜某维修房屋等各项费用。

2、姜某得以赔偿后,不得再追究姜嘴村委会及尹某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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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这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遇事应多从别人的角度去思考,改建房屋时既要考虑自己房屋的设计,更要注意相邻房屋的安全,避免引发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否则,相邻权人可以以相邻权受到损害要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只要人人心怀情字,秉承互相谦让、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就能处理好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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