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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六村民贷款被信贷员冒名转走 低保户也中招

转载 大洋洋2021/01/08 14:35:04 发布 来源:第一现场资讯 作者: 20626 阅读 0 评论 1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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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信阳市浉河区6名背负巨额贷款的“富翁”向本网反映:浉河区农联社名为汪贺旭的信贷员经办他们的贷款时,截留部分或全部款项,导致6人没有接触到贷款却身负巨额债务。还有一名文盲贫困户只因在一张空白文件上签字,也被列为未偿还贷款的失信人员。信阳警方在历经一年多反复调查后,认定汪贺旭没有涉嫌犯罪,只是涉及债务纠纷,没有对其进行立案。而其工作单位曾将其起诉,后又撤诉,原因是找不到被告(汪贺旭)。对于工作单位和警方的一系列操作,六位村民均表示无法接受,其中一名村民李远军还是低保户。

在空白文件上签名 低保户背上50万元贷款

陈金顺是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居民,在街镇经营一家商店。陈金顺介绍,2014年5月,因承包建房资金不足,他找到时任浉河区农联社董家河信用社副主任汪贺旭咨询贷款事宜,几天后汪来到陈的店里要求陈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由汪贺旭办理贷款事宜。因为急用钱,陈就按照要求提供了以上证件。大约一个多月后,汪给陈打电话,让其去董家河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办理过程中,汪从头到尾领着陈办理,陈按照汪的要求在贷款需要的各种表格上签名按手印。“表格很多地方都是空白的,因为不懂,加上急于用钱,我也没好意思问。办完手续,银行卡和密码也是汪掌握着。”陈金顺说,又过了两个月,他私下打听,才知道80万元贷款已经下来了,而且汪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80万元转走了。经过查询,2014年 7月3 日,汪在信阳市北京路五里墩派出所旁边农村信用社网点把80万元转移到自己的号码为622991156101271999的账号上。

陈金顺告诉本网,贷款一分钱没有拿到,他向汪贺旭的领导、董家河信用社主任郑曙光催要贷款和房产证,郑曾多次口头答复,责令汪尽快还款。就在2016年12月16日,郑主任送给陈一张20万元的还款单,该单上的付款人叫“伍绪乐”,陈并不认识。“剩余贷款60万元至今未还,房产证也不退还。”陈金顺说。

陈金顺告诉本网,与其情况类似的受害人还有做建材生意的胡建群,贷款20万元,立即被汪贺旭转入其女儿汪某名下;做建材生意的王倩倩,希望通过汪贺旭贷款5万元用于装修店面,2015年在汪提供的材料空白处签名,半年过去,未能成功。2018发现,王倩倩发现征信清单上有两笔大额担保,每笔50万元,总共100万元,被担保人为汪贺旭前妻周某、汪贺旭女儿汪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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