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信阳新县“跳楼讨薪”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县区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信阳新县“跳楼讨薪”

转载 大洋洋2021/01/28 09:50:52 发布 来源:新县公安 作者: 20239 阅读 0 评论 15 点赞

近日,新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闻警即动、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化解一起不稳定因素,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有序。

 1月11日下午3时许,新集派出所接曾某报警称,在香山西路某小区内有两名业主用锤子损坏项目部亭子顶层建筑,并以跳楼相要挟要求公司结清拖欠工资。接警后,新集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经查,汪某、程某在某项目部打工因索要工钱未果,遂以毁坏公司财物及跳楼的方式威胁讨要工资。处警民警立即对汪某、程某两人进行耐心沟通,疏导稳定两人情绪,同步开展营救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程某情绪稍有缓和,但汪某仍以跳楼为要挟。民警迅速通知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商讨处置措施。过程中,民警不停的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1.jpg

经过一番长达三个多小时设身处地的耐心劝说,汪某终于被处警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真诚劝解所打动,从亭子顶部安全下来。经现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项目部负责人承诺三天内支付劳动报酬。

2.jpg

因二人在极端的讨薪过程中采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且涉嫌严重扰乱公众秩序,民警对二人批评教育后,汪某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极端行为的危害结果,并表明以后维权讨薪坚决寻求合理合法渠道进行。目前,汪某、程某二人因涉嫌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被新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工程、企业工人遇到欠薪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限期支付令、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切忌通过堵路、跳楼等极端行为讨要薪资,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