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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司法为民十件实事

转载 大洋洋2021/04/08 14:08:27 发布 来源:信阳法院 作者: 19854 阅读 0 评论 16 点赞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开门纳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推出司法为民十件实事,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一、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实行线上线下立案服务,网上申请立案3天内审核,所有网上立案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智能云柜”。

方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向法官提交诉讼材料,解决法官因开庭、出差等原因无法及时接收材料的问题。

三、为律师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设立律师绿色通道,购置律师访客机,实现一地注册,全国通用,律师无需经过安检通道,直接扫码进入法院。畅通律师与法官沟通渠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方便律师联系法官。开展律师、法律工作者应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网上平台专题培训,推广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阅卷等诉讼服务,让打官司更省时省钱省心。

四、及时公开审判信息。

向当事人在线推送立案、分案、开庭、送达、结案等重要节点信息,方便当事人知悉案件进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全程监督办案。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法定期限内将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分案、开庭、鉴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期限压缩至最短,一审案件100%当场立案,原则上50日内审结,上诉案件25日内完成卷宗移转,执行案件原则上70日内执结,符合电子送达条件的案件,一律优先使用电子送达。

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44%的基础上,今年力争达到60%,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七、提高执行案件质效。

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不超过90天,执行案款30天内发放当事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向社会公布两级法院执行局长联系电话,实行执行局长每周二接访制度,45日内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

八、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问题。

坚持院领导每日接访,提前3天公示院领导接访时间,实行“首访负责制”,提高初访处访效果。

九、开展“万名群众旁听案件审判”活动。

向旁听群众发放印制有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公平正义需要您的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离不开您的监督”字样的纪念性布艺手提袋,鼓励群众走进法院、监督司法。

十、开展法律“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活动。

走进产生案件较多、存在监管漏洞的行政机关、金融部门、企业单位等“把脉问诊”、以案释法,促进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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