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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21年司法为民十件实事

转载 大洋洋2021/04/12 10:12:22 发布 来源:平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 870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十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多元解纷更规范

加强诉源治理,依托“泥土情”调解室和区道交一体化中心等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多元解纷资源,提升诉前调解适用率和化解成功率。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办理;加强部门联动,充实高素质调解员队伍,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二、群众诉讼更便捷

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立案,不得以任何方式拖延立案。坚决杜绝月底、季末、年终不立案现象。优化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全面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网上申请立案3天内审核,所有网上立案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畅通律师绿色通道“一码通”,扫码即可进入院内,无需安检。增加导诉员一名,专门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便律师联系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执行事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咨询、收取材料服务。

三、办案质效再提高

坚决实行随机分案,从源头上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力争简易程序适用率不低于80%,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低于20%,强化审限监控,提升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监管,强化绩效考核、责任查究、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四、服务企业常态化

完善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充实人员力量专门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涉营商环境案件100%当场立案,3日内分案,分案后5日内安排开庭,原则上要在50日内审结,上诉案件要在25日内完成移转,生效裁判进入首次执行的平均间隔时间压缩到3个月以内,执行案件原则上70日内执结,符合电子送达条件的案件,一律优先使用电子送达,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注重保护企业家声誉,认真甄别违法失信行为,精准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建立服务辖区企业法律数据库,定期向辖区企业推送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涉企判例,为企业撑起法律保护伞。

五、法庭职能再延伸

优化派出法庭职能配置,加强办案力量和工作保障,实现派出法庭实质化运作。派出法庭主动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对接,积极融入辖区“大调解”格局,积极参与基层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根据辖区案件情况,定期选取具有典型教育警示意义的案件,到所辖的基层社区、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便利群众诉讼。

六、依法行政再助力

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相关群众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活动。到各乡镇调研乡镇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通过走访、座谈指导乡镇行政执法。围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推动搭建党委、政府、法院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平台,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工作衔接。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争取出庭率达到60%。

七、救助保障再提升

建立涉军维权联络点,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涉军、涉农案件及涉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弱势困难群体案件加大维权服务和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及时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八、执行工作更有力

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不超过90天,执行案款30天内发放当事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严格实行“一案一帐号”,按照执行款项应明尽明、应发尽发、早发快发的原则,扎实开展执行款项集中清理工作。

九、涉诉信访有回应

严格落实院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公示院领导接访排班表,认真登记来访群众反映事项,及时解释答复、协调处理。对于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接访登记,及时转办交办,每周进行汇总通报,做到件件有交代、有回应。

十、法治宣传零距离

组建平桥法院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小组,定期开设法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单、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深入机关、社区、企业、村庄、学校,送法上门、以案讲法、赠送《民法典》宣传手册,普及宣传诉讼、执行申请、房地产买卖、农民工维权、青少年犯罪预防等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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