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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5月20日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补缴!

转载 大洋洋2021/05/07 13:59:33 发布 来源: 作者: 1012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关于做好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补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

根据医保数据比对和基层反映个别居民仍然存在医保漏缴现象,包括困难群众仍有个别漏保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医保征缴工作,经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会商决定开展医保居民补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缴时间。5月6日至5月20日,全县开通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系统端口。

二、有关要求。各各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好辖区居民参保补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一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五保户)和上级关注的重度残疾人员这些重点人群的核查,如有漏保要积极动员补缴。二是在征缴系统开通时间段其它漏保的居民也可以进行补缴。三是对于乡村票据已经收缴的,社保所引导缴费人直接到税务局大厅进行补缴,困难群众补缴后社保所收集受资助人员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兑现个人参保资助资金。补缴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征收清册分类汇总发到税务局社保和非税股。

三、加强督查。县脱指办、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将加大对补缴工作的督查,确保补缴工作顺利推进,对积极落实政策好的单位予以表扬,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上报问责。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 潢川县税务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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