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河南信阳:林地两次被毁 维权犯了难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社会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河南信阳:林地两次被毁 维权犯了难

原创 2021/09/17 08:49:01 发布 来源:看信阳网 作者: 4359 阅读 0 评论 23 点赞

张阿姨走在坎坷的林间山路上,哽咽着说:“我几年没见到大儿子了,大儿子曹忠华没教育好,才出了曹忠华盗伐曹中建山林这档子事,希望领导(记者)趁我们老两口还在世,能把事情说清楚, 做个见证。把事情公平处理。2021年9月12日,张阿姨在曹中建林地上介绍基本情况:在当初分家时,大儿子曹忠华挑好田好山,剩下不要的归曹中建所有。随后于2010年11月28号下发了曹中建《林权证》确权手续。《林权证》显示:林地为经济林,使用权50年,面积45亩,东至村林场林地,南至茶叶山嘴分水,西至黄桂兰山,北至大岗领小路。

1.jpg

而曹忠华林地是大坝对面马蝗冲往南直到尖山洼塘埂张著荣交界,与曹中建的山不搭边,何以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呢?

2.jpg

这还得从一处老宅说起!曹中建告诉记者,老宅院在林地靠门面东南占地187平方米。老宅前面有自留地和稻场共2亩 左右。曹忠华、曹中建兄弟俩1988年6月份分的家。那时曹中建还没结婚,分家时曹忠华挑罢好田,好山,好地后。剩下所有都归曹中建所有,并且双方都办理了确权登记手续。兄弟两房子由父亲曹世友原宅基证187平方米一分两分给两个儿子以土地使用证为准。2021年8月8日,在没有经过协商情况下曹忠华就把属于其本人以及弟弟曹中建房屋和周边林木一并推毁夷为平地。 未经林地主人曹中建同意和林业部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毁林修路至11米宽长达130米左右。随后,在记者的见证下,用卷尺丈量,确实如曹中建所说。

一片郁郁葱葱的经济林中,宽约11米长约90米的一条路横跨林间,路的尽头,又有长60米宽40米长的空地。在这片空地周边堆放着枯死的残枝败叶!与周边的绿林形成强烈的反差!

3.jpg

据初步估算,被毁林地大约有5.1亩左右!林地主人曹中建先生告诉记者他承包山林面积45亩被曹中华两次恶意毁坏,总面积高达25亩,曹中华没有经过林地主人同意并且没有办理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盗伐林木高达25亩多,林地主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得不到妥善处理!

曹先生说,我是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办事处佛山村徐岗组村民。由于我长期在外务工不经常回老家农村,于2017年3月回老家扫墓发现沙塘老至尖山南怀我家林权证确权的国家自然生态公益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伐了,山体被毁坏。山上的马尾松和一些其他树种多达20亩。被毁林木一共多达1000棵以上 ,其中马尾松500棵以上。

4.jpg

经过了解得知,我自家哥曹中华身为中共党员,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把我确权的公益林盗伐了,并毁坏山体,栽种上千叶红树。就此事我多次向村委会和五里办事处反映要求处理解决,时间长达4个月之久一直没有处理结果。之后向平桥区政府部门信访。最后得到处理结果是:“山林主权有纠纷,解决之后给予补偿,同时还需要林业部门和司法部门认定。这个处理不合理我有确权林权证,这个不存在纠纷。这是曹中华盗伐强占毁坏国家公益林的刑事案件。于是又向平桥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反映情况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森林公安给的处理结果是:与自家哥曹中华存在争议,建议起诉人民法院解决权属问题,所取证据不足以证明被举报人大肆砍林木行为;经济赔偿不属于森林公安管辖,建议民事诉讼解决。没办法最后信访举报到第一巡视组,巡视组反馈到平桥区林业部门,平桥区林业局之后处理给我山林补栽树种,并没对曹中华依法处理,并且到现在补栽树种没有完善。2021年8月8号下午2点左右,我组李明贵给我打电话说我林权所辖的山被挖了!我接到电话后急忙赶到现场,到现场阻止正在挖山毁林的挖掘机和一些毁林的帮凶。并打110电话报警,打森林公安报警电话未出警,打市长热线电话投诉,最后经过市长热线反馈林政执法大队的人赶到现场。

8月9号上午,曹先生到森林公安去受案反映情况,值班工作人员说不够亩数,没有十亩以上不予受理。我只好到林政执法大队把问题反映。截止目前9月5号没有处理结果。曹先生表示,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保证调查的公正性,记者致电曹忠华先生表明身份了解情况。曹忠华先生说信号不好,匆忙挂断电话。记者发信息告知正视问题,接受采访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说明真实情况的权益。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曹中华先生电话,没人接听!

为了解事情真相,记者走访了平桥区林业局,森林派出所、镇政府以及村委会本组组长等多个部门和个人。记者了解到,这起涉案林地中,有涉事双方老宅基地,原有生产路等纠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有鉴定资质人员出具鉴定结果,根据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已有0人点赞
急聘工作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