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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新通知!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

转载 大洋洋2021/10/20 08:15:45 发布 来源:新县网 作者: 734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新县广大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征收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参加委托代征集中征收人员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11月30日。城乡居民到各村居委会指定人员处办理缴费,或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微服务栏——社保费缴纳模块缴费,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微税保)、支付宝(豫事办)缴费,也可携带户口簿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农商行网点或市民之家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人可选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计15个档次;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县残联提供名单),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对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贫困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缴费人在公布的缴费档次中自行选择一个档次定额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

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城乡低保对象(县民政局提供名单)、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先全额缴纳320元后再享受政府定额资助40元政策。

城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标准:0元。

其他人员:320元。

国家税务总局新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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